十六

爱得刻骨铭心 作者:韩非非

十六

      终于正式住进这间「蓝色大楼」,开始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同居生活。
    同居有甚么意义呢?除了每天晚上都能抱着她睡觉之外?
    两个人各自住在不同的地方,即使约会得再频繁,终究要回到属于自己的「基地」。人的生活都是从这个基地向外延伸的,也许与他人的延伸產生交错,也许延伸到别人的基地,或者自己的基地被外人入侵,但无论如何总能界定清楚──你是你、我是我。就好像距离很近的两棵树,上面的枝叶如何缠结交错分不清哪片叶子是谁的,但树根必然各自独立,再怎么昏聵疯狂的恋爱也不会把两棵树错当成一棵树。
    同居就不一样了,两人分享同一株树根,共享养分与水源,共享生活的全部。也许不是全部,有时候延伸出去的枝叶朝向不同方向捕捉阳光,但总要在太阳下山之后将这一天的收穫都带回到根部,滋养着彼此。
    对我来说,和姜珮同居就是如此美好的事!
    不只是共享生活。如果只是共享生活,那么同居的目的是甚么?结婚吗?这个社会要容忍两个女人结婚恐怕还需要一百年吧。对别人而言,对那些所谓「正常」的异性恋者来说,同居的意义或许只是享受无负担的恋爱,或者是结婚前的「演习」,或者是另一场婚姻的逃离,总之都是阶段与过程。然而两个女人的同居本身就是终点。
    我企图向姜珮证明这个意义,我的证明方式是送她一枚戒指,戴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。传说左手的无名指有一条静脉直通心脏,戴上戒指就能将让爱情直达心坎里。如果可以的话,我也想带她去巴西找个同性恋神父为我们主持婚礼,但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,一切趋近于完美。
    趋近于,并不等于。姜珮的过去始终是个隐忧,那些过去的幽魂随时可能追上来撕毁我们小小的幸福,我担心着。于是我开始找房子。
    「小海,你是不是不喜欢这里?」
    「这房子很好啊,你知道的,我只是担心那些债主上门来踢馆………」
    「我明白你担心的事,我也赞成找地方搬家,如果能让你安心的话。撇开那个问题,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介意这间屋子的过去?」
    「介意什么?」
    「介意有别人住过,以前的男朋友。」
    「你是指黎少白?哈哈,我才不会那么小心眼呢!如果我可以决定的话当然希望你这辈子只跟我一个人在一起,可过去就是过去,已经发生过的事就算上帝也不能改变。去在意不可改变的事一点意义也没有。再说呢,房子就是房子,谁住过都没差,你搬来之前搞不好有奇怪的人住过呢!在意的话就没完没了了。」
    「不介意就好。有些人就是会对物品產生奇怪的联想。」
    「例如看到哭墙会联想到索罗门王与示巴女王的爱情?」
    「呵,好怪异的例子。」
    「是有点怪异。不过这房子的歷史还没悠久到可以產生怪异的联想嘞。」
    「对了,最近有看到合适的房子吗?」
    「看了好几间还没有觉得适合我们的。喔,有一间还不错,可是地点太偏僻了;还有一间挺好但没有阳台,我知道你喜欢有阳台的房子。其他几间不是太大就是太小……」
    「不用太讲究啦!就算小一点也无所谓。」
    「得塞得下你这么多收藏品才行啊。可是塞得下的房子租金又太贵了,必须租个博物馆。」
    「房租不是问题。」
    「不成啊,我至少要出一半,所以……太贵的就没办法了。」
    「你不必出钱,只要搬家时多出点力气就行了。」
    「可是………」
    「我们之间还需要计较钱吗?之前很少跟你说这方面的事,是因为不想提起那些钱的来歷,现在你既然已经知道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我也不再隐瞒甚么。不妨这么说,我手上的钱足够买下这样的房子──乘以二,所以你完全不必顾虑钱的问题。」
    「原来你这么有钱。」
    「小海你听我说,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彼此『分享』──不但要分享自己的,也要接受对方的分享,这样才是共同生活嘛!有些男人会有无聊的虚荣心,觉得花女人的钱很没尊严,会损伤男子气概甚么的。小海,你不是男人,我们女人不需要那种笨蛋式的男子气概,懂吗?管他谁的钱,有钱不花才是笨蛋。你就尽量去找合适的房子,把我们的小窝弄得舒舒服服,别再说甚么出一半了。」
    「既然你这么说,那我就不客气囉!」
    「只要你开心就行。最好找大一点的房子,到时候你可以把宿舍里的东西全部都搬进去,你应该有很多书吧?」
    想到宿舍里的书还真是头疼,说多也不多,两百多本移动起来也够把人累死。乾脆全部卖给学妹算了。
    这天上课时我对芬达提起这个主意。
    「全都不要了吗?你确定?留着说不定以后还有用。」
    「几本正在读的书我已经带走了,其馀那些参考书读过就没价值了还留着干嘛?」
    「你聪明,过目不忘。」
    「也不能说过目不忘,大概记得重点就够了。你要的话我可以打对折卖给你。」
    「谢谢,不过我自己的书都快读不完。既然要卖书,乾脆在宿舍办一场旧书拍卖会怎么样?桑芸学姊也快搬家了,我去问她要不要一起卖书。」
    「可是标价很麻烦耶!」
    「嗯。全新的就打八折,半新半旧的打五折,破破烂烂的就打一折。破破烂烂而且上面还有你的涂鸦………」
    「本人的涂鸦可是无价之宝,必须照原价三倍出售。」
    「最好是啦!」
    「现在你觉得是涂鸦,两百年后它叫伟人真跡。你猜牛顿大学时代的涂鸦现在可以卖多少钱?」
    「可惜拍卖会不能等你死掉以后才办。待会儿下课要去宿舍吗?」
    「去宿舍干嘛?」
    「整理东西啊,你不是还有些衣服没带走?」
    「你还真清楚。」
    「最近我常去你房间找桑芸聊天,她也快搬走了。你们都走了,就剩我一个……」
    说着说着忽然就伤感起来,真是小女生的体质。
    「我又不是要圆寂了,只不过搬家而已你在感叹甚么啊?哪,不管我住在哪里我们都是好朋友。」
    我摸摸她的头。
    「别说了,我明白的。这阵子桑芸跟我聊了很多感情方面的事,我也知道有些事勉强不来的,不是我的就算放在身边再久也不是,再捨不得也要放手。」
    「抱歉。」
    「干嘛道歉,你又没对我做甚么。说起来是很气,也好像有点受伤的感觉,不过感情这种事就是这样的,有人幸福就有人受伤,不见得必须是谁的错。就好像入射角与反射角都是θ,x光绕射距离的差值等于2dsinθ,quot;dquot;就是你我的距离。当2dsinθ恰好等于x光波长的整数倍时才会產生强点,因为两个波形完全一致,波峰对着波峰,波谷对着波谷,很美妙不是?但不都那么恰巧是整数倍,所以有些人的波长就是不一样。就像我和你。」
    「第一次听人用布拉格定律讲这种事。这也是桑芸说的吗?」
    「嗯。」
    「我以为她只会讲甚么爱因斯坦膨胀了,劳伦兹就收缩了。」
    「那方面她也有讲啦,但……我不是很懂。」
    「那种事只有她才懂吧。」
    下课后,我和芬达回到宿舍整理房间。说整理,其实我只是把生活用品和衣服收进大背包,至于书籍都是芬达和桑芸帮忙归类。两人瓜分了比较有趣的书,其他的就按照新旧和完整度区分为四种等级,看她们煞有介事地讨论这本书算不算破烂、那本书上的笔记会不会误导读者、这本是不是绝版了,还挺有趣的。她们还不忘问我的意见,我回答乾脆论斤卖最简单。
    「小海,你看这个!」
    芬达翻着一本厚厚的书,是二年级去旁听天文物理课时用的参考书,上面有许多鬼画符都是我边听课边胡乱写下的註记。
    「记得吗?」芬达指着图问。
    「这是甚么鬼东西?我又没学过符号学。」
    「自己画的都忘了,笨蛋!你为了向我解释虫洞的重力过大以至于暗物质不可能通过,画了这个图、这一堆拉丁文记号、还发明这个变换方程式。你说这个记号是宇宙常数,永远也不会变的,在虫洞两侧都一样。」
    「对耶!我想起来了。你后来在电磁学的报告里好像修改了这个方程式,我还记得那时候……」
    「那时候我们很开心………」
    忽然一滴水落在书页上,立刻渗入纤维粗糙的纸面,变成一枚小小的圆形暗影。是芬达的眼泪。
    「对不起,学姊,只掉一滴而已。」芬达低着头说。
    桑芸叹了口气说:「这本书别卖了,也不要留着,送给我吧!」说着就伸手拿书,但芬达紧抓着不放。「我想留着……」
    「留着干嘛呢?都跟你说了,不是你的留着也没用。」
    「我喜欢………」
    不知道该说甚么,这种事我向来不会处理。不是不瞭解,只是无能为力。我很想解释自己和姜珮之间那条看不见的綑绑,从身体到灵魂朝向漩涡深处不可逆地陷落,那不是我可以选择的。而事实上能选择的又有多少呢?如果姜珮没有出现,此刻的我很可能依然不停泡妞,不断提供芬达期盼的来源。那是一种松弛的羈绊,只要不交出真心,就彷彿真心仍锁在某个神秘的保险箱,看不见却可以断言它的存在,没有开锁却知道钥匙就放在那儿。这难道不是一种折磨吗?也许芬达会说那是甜蜜的折磨,一起上课、一起去图书馆的路上、一起回到宿舍坐在床沿聊天,每天每天这样磨阿磨的,磨出所谓的永远,或永远的瞬间。
    然而我终究交出了真心,像个虔诚的教徒皈依了「姜珮」这个宗教。皈依,是单向的直线,是不可逆的转换,意味着离开这里到了那里,也意味着重生,而重生又意味着死掉些甚么。如果这个皈依的仪式要献上祭品,或许芬达就是那牺牲品,即使非我所愿。
    书页上小小的圆形暗影一直留在心坎,胜过千夫所指;又彷彿某种诅咒印记似的,在不确定会產生甚么效用之前留下不安的预感。
    那天下午来到了「土城」──台北县的一个乡镇。距离台北市不算太远,倒也不是喝个下午茶会跑的地方。
    考虑「逃亡」这件事,应该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。但能跑多远呢?那些人都从美国绕过半个地球来了,再怎么跑台湾也只是个巴掌大的小岛,土城还是屏东差不了多少。目前需要顾虑的是那个「赵盛」,怕他洩漏姜珮的住处。
    姜珮说,她和赵盛认识有段时间了,是在柏青哥店认识的,就是他和黎少白初次相遇的那家店。她和赵盛之间并没有男女关係,只是曾经合伙做过一点「生意」。她没有多谈细节我也能猜到应该不是甚么正经生意。无论过去她是怎样的人都无所谓,我在乎的是现在这个姜珮,温柔的、纤细的、聪慧的、和我的灵魂互相感应的姜珮。
    我计算着来回土城所花的时间,与学校的距离,有点远又不会太远。虽然不如台北热闹繁华,但想在这儿要找份打工应该不算难吧?台北县的路不熟一直担心会迷路,直到「连城路」的标示出现在眼前我才确定自己没搞错方向。
    和房屋仲介约好的时间还有十分鐘,目的地的公寓门口已经站着一个穿灰西装的矮胖男人,脇下夹一公事包,一看就是仲介的模样。停好了摩托车我向他打招呼,对方露出非常典型的业务笑容,就是那种一年笑个四五千次练习出来的面孔。
    「午安!是康小姐吗?」
    「是。你是詹经理?」
    「是是,我们昨天通过电话。没想到康小姐这么……这么年轻啊!个子真是高窕健美,哈哈!现在的年轻人营养真好。这是敝人的名片,请多指教。」
    名片上印着仲介公司的大大的商标和头衔,背面的内容一样,却是英文。这人全身透着土气,莫非还能接待外国客户?我将名片收进口袋没有多问。
    「康小姐,这边请。」
    这是一栋位于安静巷弄中的五层楼公寓,附近全是类似的住家,不时听见狗儿吠和小孩的嬉闹声。我跟着仲介屁股后面爬楼梯,目标的单位在四楼。仲介边走边介绍:
    「这房子相当不错唷!虽然不算很新,不过建商当年盖得非常扎实,完全没有偷工减料,就是遇上大地震也不怕。康小姐还是学生吧?读书的时候最怕附近有噪音了,正所谓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。这里啊,纯住宅区,离大马路有段距离,五音来不了。你听,是不是很安静?至于交通嘛!要走点路才有公车站,不过你骑摩托车就无所谓了。说起来,女孩子骑那种重型机车很少见哪!」
    「那个不是重型机车,125c.c.而已。」
    「看起来很大台耶!」
    「因为是越野车,车架比较高一点。」
    仲介发出佩服似的喉音。
    到了四楼,稍嫌狭窄的楼梯间让我忽然发觉这位詹经理的体型很「宽」,特别占空间。这人乍看起来是个矮胖子,但近距离才发现其实体格相当壮硕,脖子、手臂、大腿,身体每个部分都很粗。粗短的手指费劲地挑出成串钥匙中的一支,然后开门进入屋内。
    之前就听说有阳台了,进屋后才知道阳台挺宽敞的,放得下两张躺椅。整间屋子都清空完毕,打扫得一尘不染,因为我在电话里就要求空屋,不需要附带家具。客厅铺的是实心木头地板,卧房则是地毯,我心里打算着墙壁要粉刷呢还是贴壁纸。珮应该比较喜欢壁纸吧?
    「三房两厅,两套卫浴,大约四十来坪。对了,你们有多少人要住?」
    「就两个。」
    「两个呀?那可宽敞了。这间可以当主卧室,那间当书房,门口那间就当客房。瞧这採光多好,坐北朝南,不西晒,冬暖夏凉。我带你去后面瞧瞧……
    「这是厨房,虽然你说过要空屋,不过这套厨具很不错唷!德国进口的,还很新……」
    四下看过之后我觉得挺满意,估计这空间要塞进姜珮那堆大型物件也不成问题。
    「康小姐,你觉得如何,还中意?」
    「挺好的。」
    「那么房租方面……」
    「不急,还要带人来看过才能决定。」
    「是男朋友吗?刚才你说两个人要住,是男朋友吧?年纪这么轻应该还没结婚。」
    正想说关你屁事,就觉得大腿被人碰了一下。我急忙转头,发现这人的嘴脸变了,变得相当轻浮。他笑嘻嘻地走到窗边,关上窗,又关上阳台的玻璃门。
    「虽然刚才我夸口说这儿是住宅区很安静,不过,你知道,邻居总会有些阿猫阿狗,小鬼哭闹阿、打麻将阿、楼上楼下站在阳台聊天之类的。所以房东特别安装了隔音气密窗,只要关上门窗,你听,是不是超级安静?哈哈!不但听不到外面的杂音,屋里头怎么喊外面也听不见,你可以尽情把嗓子喊破。」
    「奇怪了,我为甚么要把嗓子喊破?」
    「因为爽啊!跟男朋友做爱太爽快了,不用力喊怎么行?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陪你做一次试试?看你身材这么好我愿意免费教你几招。」
    真是倒楣透了!好不容易找到一间满意的房子却遇到色狼。看这人的样子大概不是嘴巴吃吃豆腐就可以了事。我捏紧了拳头摆出战斗姿势,准备随时给对方一个飞踢。强壮的男人似乎有恃无恐,没把我的战斗姿势放在眼里。
    「可惜没有床,只能在地板上玩了。」他从公事包里拿出一把三十公分长的尖刀,整张脸都兴奋地扭曲起来。
    「你到底想怎样?」
    「当然是想跟你打一炮阿,介绍房子需要动刀吗?」
    「我已经知道你的名字也知道你的公司在哪儿,不怕被抓去枪毙?」
    「强姦女人用不着枪毙。你们这些娘们总是这样,事前总是威胁、讨饶、讨价还价的,等到爽完了个个都闭上嘴,比我还怕被人知道哪!不是这样吗?你想让男朋友知道你被别人干过了?」
    「原来如此,你做这种事不是第一回了。」
    「正因为经验丰富我才能好好教育你。别说废话了,脱裤子吧!」
    「你有没有被人打爆头的丰富经验?敢乱来就试试看。」
    我算好脚尖与刀子的距离,只要他一有动作就先踢飞他手里的刀,然后一拳头砸在他的鼻子上,等他蹲下或倒下再用力踩破他脑袋。
    「噯唷,这么兇?不求饶吗?不过求饶也没用。你只有两个选择,第一是乖乖脱裤子被我干,第二是被这把刀刺穿肚皮。我猜你不会选第二个。」这人边说边摇晃刀刃,让刀刃闪耀着光芒,以为这样就能令我害怕。
    「詹经理,你误会了,实际上是你有两个选择。第一是放我出去,第二是跟我打一架。无论选第一还是第二你今天都注定干不到女人。如果你聪明的话就放我走,因为选择打架的结果只有两种情形:一是你被我打到颅内颅外都出血,送医不治;二是我打输了被你杀死,你犯了杀人罪被抓去枪毙。无论哪种结果你都不会喜欢的。」
    色狼瞪视着我似乎不甘心就这样放手,我也不甘示弱回瞪他,期望他能从眼神中看清楚自己的命运。
    「想清楚喔色胚,这次不成下次还可以找别人,没必要把事情搞得这么血腥吧?」
    这时门口忽然出现一个男人,倚着门框微笑。
    「说这么多干嘛?我一直等着看你怎么揍这个混帐东西呢!」
    又是陈焕民。这人总是莫名其妙、无声无息地冒出来,好像鬼似的。我正想问他怎么会冒出来,色狼就抢先开口:「你是谁?你怎么进来的!」
    「真是抱歉没有先按电铃,我是自己开锁进来的。」说着摇一摇手上两根粗铁丝。
    「马的你是小偷阿?」
    「嘿嘿!只准你强姦女人,不许我偷东西?康海伦你先走吧!让我来帮这位色狼先生爽一下。」
    「那就……交给你了,掰掰!」
    我立刻拔腿就跑。色狼举起刀似乎想拦我,却迟疑了,趁这空档我一口气跑出房门衝下四楼,跨上摩托车发动引擎。直到这一刻紧绷的神经才稍微松弛些,才感觉到自己原来心跳得这样猛烈,几乎喘不过气了。
    塞一根香菸到嘴里,点菸时发现手指微微颤抖,应该是肾上腺素的残馀作用。从色狼亮出尖刀起我的身体就开始害怕了,只是脑子没有意识到身体的害怕,脑子里住着一位打死不屈服的恶汉。
    不知道楼上发生甚么事。詹经理没吹牛,那隔音气密窗果然要得!一点声音都没外洩。第二根菸点着后不久就看见陈焕民悠哉地踏出公寓门口,手里捏着一团面纸。
    他见我盯着湿漉漉的面纸,解释道:「刚才在楼上洗了手,浴室没有手巾。」
    「衬衫上还有一点………」
    陈焕民低头看着白衬衫上的血跡,相当惊讶的样子:「真糟糕!居然喷到身上了。」
    「为甚么你要一直跟踪我?黎少白不是已经回来了吗?」
    「抱歉,因为还有些事情需要调查清楚。那个a小姐──就是那天与赵盛交易两百万的那位,我已经查到她的名字,也知道你目前和她住在一起。」
    「那又怎样?我跟谁住在一起你管得着吗?」
    「这我没意见,但你们似乎打算搬家是吧?最近你经常去看房子,今天来土城也是这个目的。我必须知道你们搬去哪里。」
    「为甚么?」
    「不是你的问题,是姜珮。这个人可能与黎家有点关係,我想调查的是她。」
    「她跟黎少白以前交往过,在一起两个星期,就这样而已,还有甚么好调查的?」
    「看样子你甚么都不知道。我的直觉也告诉我,你跟她不是一伙的。」
    「到底是怎样?甚么一伙不一伙的,你究竟知道些甚么?」
    难道姜珮的秘密已经洩漏出去了?他是不是想把姜珮交给那些美国人领赏?我顿时警戒起来。这个比赵盛还可怕的男人,一旦姜珮落在他手里后果真是不堪设想。
    又或许,陈焕民就是姜珮说的那位「暗中的保护者」?
    不可能,那天跟踪时他还不知道「a小姐」是谁呢!况且姜珮曾经说过那个保护者二十年前救过她妈妈一命,二十年前陈焕民才十多岁,怎么想都不可能是他。我的直觉也告诉我,陈焕民对姜珮是有敌意的。
    脑子里拼命思索自己能做些甚么,要不要带着姜珮连夜潜逃?看来他似乎还没打算对姜珮动手。他在等甚么呢?是不是还在跟美国人交涉?考虑要把姜珮卖多少钱一斤?然而陈焕民下一句话却彻底打断我的思绪。
    「其实少白跟那位姜小姐还有来往,是在夫人葬礼之后开始的。」
    「你骗人!」我瞬间睁大了眼。
    「是真的,我不是只跟踪你而已。你知道她今天下午去哪儿吗?」
    「她说去美术馆看展览,晚上和朋友喝酒。」
    「去美术馆是真的,今晚和朋友约在酒吧见面也是真的,那个『朋友』就是黎少白。」
    「我不相信你!你这人太可疑了,老是神出鬼没的,还随身携带枪械。你的话可信度太低。」
    「不信我带你去看,让你的眼睛亲自告诉你吧!」
    那天,在蓝色琉璃瓦的小屋里少白这么对我说过───
    「如果我说,请你把姜珮还给我,你会答应吗?」
    那天是黎妈妈的葬礼,在那样的日子无论他提出甚么要求我都不会拒绝的。我以为他只是想取笑我为难起来的慌张样,而且他随即就用「只是假设性的问题」轻轻带过,没想到竟然是来真的。这个认识了一辈子的朋友真的会这样对我吗?
    陈焕民的车停在离酒吧二十公尺远的路边,我坐在副驾驶座,两人再次一同进行监视活动,而且两次跟监的对象都是姜珮。外行人会说这是命运的捉弄,但我知道是谁在操弄。盯着黑底黄字的招牌,大块的丝巾下隐约见到único字样。
    「único………跟unique有关吗?」我问。
    「好像是西班牙文吧!」
    「确定他们约在这里见面?」
    「嗯。」
    「怎么知道?」
    「我自有我的手段。」
    我发誓,如果最后出来的不是姜珮与黎少白,我一定当场打死这个眼镜仔!我不耐烦地点了根菸,陈焕民立刻降下车窗还摇手挥散面前的烟雾。原来他怕菸味,终于找到这傢伙的弱点了!不过这弱点似乎也没啥用。
    「就这样乾等要等到民国几年啊!烦。不如直接走进酒吧瞧瞧?」
    「监视本来就很乏味,跟钓鱼一样都是培养耐性的运动。」
    「我可不是你那种职业跟踪狂,不需要培养耐性。再等十分鐘没人出来我就不等了。」
    「不会等太久的。他们每次见面都不会超过三小时。」
    「每次?他们究竟约会过几次?」
    「今天是第四次。」
    忽然一阵心痛,好像在心脏插把刀阻断了全身血液的对流,让人手脚冰冷脸色发白。是伤心吗?还是震惊?抑或是愤怒?各种情绪彷彿把十几种酱料全都倒进一锅,搅拌出怪得令人想吐的味道。虽然拼命告诉自己陈焕民的情报一定是错的,一定是骗人的──这傢伙因为上次被我爸跟踪了,以至于心理不平衡想拿我出气,所以编了个谎言故意气我。然而心里却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经过逐渐相信,心脏插着的那把刀也一寸一寸地深入,痛得我几乎快要流泪了。
    姜珮说过的那些话,我们之间又深又浓的爱情,那美丽的爱情,竟全都是谎言?怎么可能呢?人是会骗人的,可是两个灵魂直接刺探到彼此的核心,在那样深沉的合为一体的理解中对话,要如何说谎?人只能用表象,用语言欺骗对方,如果可以穿透表象和语言触碰真心,就不可能有所欺骗。
    一直相信自己碰触着她的真心,直到此刻才终于开始动摇了。我捧住自己的脸,彷彿不好好捧着随时都可能碎裂、崩溃、沸腾、一路撒着泪水衝进酒吧里要她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!
    「哭出来比较好,憋着不健康。」陈焕民说:「还有抽菸也不健康。」
    「闭嘴!」
    「姜珮这个女人是复杂的,不,是格外复杂。总是有些人喜欢赌博,另一些人比较喜欢自己能掌握的事,你是哪种人?爱上那样的女人就是赌博,你不一定会输,但无论输赢都不是你能决定的,只能碰碰运气。因为你不是庄家……」
    「马的叫你闭嘴你是听不懂吗!是不是欠揍!」我猛然转身揪住陈焕民的领子,提起拳头。
    「嘘========」
    他指着前方马路边,一对男女刚走出酒吧,似乎在等计程车。两人的身体没接触,没牵手,也没有亲吻,只是站得很近。
    那高大挺拔的身形,那玲瓏娇美的体态……百分之八十、百分之九十、百分之九十五、九十八点四………确认度快速提升;我彷彿被美杜莎的邪眼瞪了,一隻手持续揪住陈焕民的领子,一隻手握拳,以这个蠢姿势凝固着。
    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循环。
    那女的上计程车前,回身抱住男的,我的眼泪终于坠落了。
    那天夜里我们异常热烈需索彼此的肉体。我执着地彷彿撕咬般地吻着她的颈子、肩膀、背、腰、臀,鑽进她早已湿濡的山谷深处。激情被诱发的完美女人,慾望的能量一峰攀过一峰,停在那最高峰上盘旋、震盪。
    她那白似牛奶的双腿夹住我的头颈,愈挤压愈湿润,像无止尽的泉,要我不断向深处探索,挖掘出更丰沛的爱欲。我抬起头望着她,在两座山峰间凝望那张畅快愉悦的面孔──多么美丽的面孔啊!她的美丽瞬间撕扯我的心,将我撕裂为两个人,一个康海伦,两隻野兽。
    停下的舔舐让深谷空虚,她急切拉我的手要我拥抱她,但我不。以康海伦为形体的野兽翻弄她的身体像虎爪下的小白羊,一手将她强压在床上,另一隻手以手指深深地插入她的内部。
    「啊………啊啊啊………嗯…………呼呼……啊啊啊啊啊啊………」
    「叫啊!大声点………」我在她耳边低吼着。
    「……啊啊……受不了了……小海……你今天好奇怪………」
    「尽情地叫吧!把嗓子喊破也没关係唷!我免费教你几招!」
    「你怎么了?为甚么说这种话?」
    「喜欢吗?你终究是喜欢被人插入吧?我的手指如何,是不是太细了?」
    「别这样………」
    我翻身跳下床,坐进床边的沙发里,开始哭泣。我知道自己藏不住事,我知道自己没出息,可是我的心好痛。好痛。
    「对不起,小海。」
    她没有多做解释,只是蹲在沙发前握着我的脚。从脚尖传来她无名指上的戒指的触感………

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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