樱桃酒

当爱来临的时候[校园1V1] 作者:kiko

樱桃酒

      很快到了初五,闻莱如约参加余茉莉的生日宴,两人只是朋友不是亲戚,所以这顿喜酒,她是一个人带着精心挑选的礼物前去的。
    现在不比平时,余茉莉需要招待自己远道而来的朋友,难以照顾到各方各处,她晓得分寸,也没想过社交,送完礼物就去占座了。
    闻莱到的早,很多人没来。前门、厅堂、后院都摆了酒桌,她随便选了一张,余茉莉微笑着抱了抱她,又贴心地端了盘水果给她打发时间。
    没一会儿,余茉莉的亲生妹妹余莲子也坐了过来,闻莱和她的往来关系,仅限于没聊过几句天但每次串门都能见面的眼熟。
    余莲子话少,坐在她旁边也是捣鼓手机,半天都抬不了一次头。
    闻莱在交友方面靠的是第一感觉,只要她想结识朋友并且感觉到了,她就会主动,反之,一句话都不兴说的。
    双方干坐着,谁都不理谁,这种表面认识实际不熟的情况最难搞了,很明显,这盘水果又变成了闻莱化解尴尬的产物。
    等盘子里的草莓被闻莱吃了个精光,这席也终于开了。
    她这张桌只坐了八个人,大部分都是余家外地的亲戚,估计是看见余莲子坐这,索性七唤八喊地扎成一堆。
    长辈们对自家亲戚的孩子总喜欢指指点点的。还不到五分钟,闻莱深刻地觉得,自己不是来吃席的,而是被无辜选入批斗大会的旁听生。
    一下指责她脸上的妆容太浓太白了,看着一点也不像正经的初中生;一下埋汰她衣服穿得太短太少了,大冬天的也不嫌冷……
    余莲子正值青春叛逆期,哪听得了这些,人家念一句她就怼三句,任性妄为的态度。
    闻莱无意侧头的时候,还能看见对方翻的白眼。
    而她已经在非常努力地扮演干饭人了,要是被安晴瞧见自己一口接一口地往嘴里塞食物,看似津津有味的吃法,闻莱说不定又能拿奖励。
    可叹苍天饶过谁,她终究逃不开被点名的命运。
   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闻莱尚在读书的年纪,聊的内容自然是往这个方向展开。
    以往和家长一起坐,遇到关乎成绩,排名,高考等一系列的学习问题,外婆他们都会帮闻莱搪塞回去,虽然她拥有值得炫耀的资本,无论任何方面。
    但思想开明的家里人知道,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被八卦这种东西。
    现在单枪匹马的,闻莱和陆以泽的“相亲”状况类似,应付起来也同样心有余而力不足,她笑得万分牵强。
    出于礼貌,闻莱全部实话实说,她在校的事迹实在太过优秀,惹得众人连连称赞。
    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    与刚才剑拔弩张的气氛相比,余莲子的脸色明显发生了变化,闻莱看在眼里,顿觉如坐针毡。
    这时,余茉莉领着亲朋好友前来敬酒,大家纷纷起身寒暄。
    敬完酒,闻莱刚要重新落座,余莲子突然碰了碰她的酒杯,响声清脆,紧接着她说:“成年人最擅长玩虚情假意这一套了,我说的对吗,小莱姐?”
    一直到结束这场宴席,回家的路上,闻莱都忘不了当时她说这话的语气语调,越想甚至越觉得,这句话竟然有一定的道理。
    那些滔滔不绝的夸赞里,她又能收获到几分真心实意。
    后来,她才明白,原来自己跑偏了题。
    西桥是座多风多雨的城市,天气变化更是无常,眼见马上就要到家,天空却飘起了连绵的阴雨。
    几秒钟,雨势渐大,行路困难。
    闻莱抱着胳膊站在屋檐下躲雨,豆大的水珠沿着墨色的瓦片,汇成一道帘幕,冷风梢来橙叶的苦平气味。
    目光看向门前锈迹斑斑的防盗锁以及周围杂草丛生的荒凉景象,全都足以证明。
    陈书已经好久没回家了,她默默地想。
    不等雨停,闻景撑着伞过来接她,他身上的樱桃味浓重,盖住了那股令她无比熟悉的苦橙香。
    伞面的雨滴滑落,砸进泥泞的地表,疾风似乎送来了思念的消息,可闻莱依旧没有回头。
    顶着一头的水汽容易感冒,闻景连忙给她找了匹毛巾。
    闻莱笑着接过,视线停在了木板桌面的樱桃肉和樱桃酒上,擦拭头发的动作微顿,整个人的状态放佛陷入了沉思。
    闻景以为她想喝,搬了条凳子坐下,给她倒了满满一杯。
    外婆亲自酿的樱桃酒,酒精度数微乎其微,闻莱拿来当饮料喝的,她含了一点,香甜绵柔的滋味瞬间融化在口腔。
    玻璃壶里摇晃着淡粉色的液体,瓷盘装着晶莹剔透的颗颗樱桃,两样东西的味道在她看来相差无几,可总有人能品出不一样的感觉。
    这世间有许多果是找不到因的,就像今天,在特定的时间想起特定的人。
    闻景爱吃这玩意,一买就是一大盒,也不怕浪费,先前吃了那么多还没过完嘴瘾。
    他饮了大半杯酒,一言一行间带些微醺的调调:“你陈书哥哥以前特别喜欢边吃樱桃肉边喝樱桃酒,还说这样吃可以体会到太阳雨降落至雪山的梦幻感,你说我按照他的方式吃了那么多年,我怎么什么都体会不到?”
    “可能舅舅你还没喝醉?”闻莱也没体会到过,只能这样解释。
    闻景笑笑道,“这小子从小说话就文文绉绉的,用你们现在的流行语,或许叫浪漫?也不知道长大了还是不是这个样。”
    指尖摩挲着玻璃杯,她小声低喃,“谁知道呢。”
    分别了将近十二年,无影无踪将近十二年,又有谁知道呢。
    “我记得你们小时候的关系可亲了。”闻景感慨道,“就你七岁那年,你动不动就上他家蹭吃蹭喝,他还教你读书写字,弹琴绘画,每次你妈妈拉你回家,你就吵吵跳跳地生你妈妈的气。”
    这段可以称之为黑历史了,因为她生气跳脚的样子不是一般的搞笑,一朝回想,闻莱忍不住拧眉扶额。
    闻景大抵是醉了,持续添油加醋,“你当时才萝卜丁大点,一看见你陈书哥哥就飞奔过去,那小短腿迈得我都追不上。”
    “你还经常扬言将来要嫁给陈书哥哥,说陈书哥哥是世界上最帅最聪明的哥哥。要不是他后面搬家了,你妈妈说不定真的会给你俩订个娃娃亲,再过几年舅舅都该喝上你们的新婚喜酒了。”
    闻莱挠挠耳朵,装作没听到。简直太社死了,往事不堪回首。
    闻景逗完外甥女,再次捏了两颗樱桃,手机提示音“叮”的一声,瞧了两眼,他果断放下水果,语气欣喜,“说曹操曹操就到,你看你陈书哥哥不仅没长残,反倒越长越英俊了,我们小莱眼光可真好啊……”
    “舅舅你怎么会有他的照片?”闻莱没有立马凑过去看,问道。
    这位大忙人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大海捞针吧……
    “你钱叔叔发来的,他前几年在沂南做生意偶遇到陈书妈妈了。”闻景看着这张照片,回忆道,“他妈妈跟你钱叔叔说,说他在沂南读完高中就出国留学了,今年正好回国发展,这不,事业都做到你钱叔叔头上来了。”
    陈阿姨和钱叔叔都是妈妈和舅舅的发小,钱叔叔一直在外打拼,早就定居沂南了,逢年过节偶尔会回来几趟。陈阿姨带着陈书改嫁之后,陈书是千真万确的,人间蒸发一般。
    提起沂南,闻景原本的好心情逐渐阴了下去,“你当年和你那个破烂爸走之前,有一次问我陈书哥哥是不是住在沂南,我当时听到的时候还有点开心。”
    闻莱:“开心什么?”
    “当然是开心你十岁那年的选择不完全是为了你那个破烂爸啊!”
    闻景是嫉恶如仇的性格,他无法像闻莱那样做到冰释前嫌,放下怨恨。
    陆恒的出轨背叛,从始至终都是他心头的一根尖刺。
    即使闻莱肉眼可见地过得很好很开心,可每次闻景见到她的前几句话永远都在问:“你的后妈对你好不好啊?你的弟弟会不会欺负你啊?你那个破烂爸如果敢轻视你,天上下刀子我都要赶过去把他们狠狠揍一顿!”
    城门失火,殃及池鱼。
    安晴和陆以泽在闻景眼中,甚至不配拥有姓名。
    闻莱懂这句话的含义,她选择去沂南的原因,陈书确实沾了一些些。
    记忆翻涌,她的心间浪潮澎湃。
    闻景翻着这张照片,脑子闪过的画面,他都不厌其烦地提。
    “你看他眼尾这颗泪痣,你小时候无聊了老爱拿根黑色的水笔在他的另一边也点上一颗,说那样好看对称。”
    “这颗痣在左眼还是右眼?”她承认自己有点明知故问的意思。
    “在左眼。”闻景将手机推到她面前,“你们这样算青梅竹马的吧?虽然他比你大五岁。”
    从记事以来,陈书就在她身边了,彼此度过了一段既漫长又两小无猜的岁月。
    随后,闻莱微微点了点头,“算半个吧……”
    闻景也点了点头,意思是想让她看看照片,不好推脱,闻莱低头。
    “怎么样?帅不帅?”
    “还行。”
    “只是还行?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——
    下一章回家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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